潮州市潮安区嘉味欣食品厂被罚款人民币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潮州市潮安区嘉味欣食品厂因生产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被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元5行币

潮州市潮安区嘉味欣食品厂被罚款人民币5000元<strong></p>
<p>5行币</strong>,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元

根据公告内容,生产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产品5行币

潮州市潮安区嘉味欣食品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构成了违规行为5行币。1、罚款人民币 5000 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5 元;罚没合计人民币 5005 元。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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