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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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代理财务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代理财务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代理财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5:00代理财务

2、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1102会议室代理财务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代理财务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代理财务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登志先生代理财务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代理财务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2,360,1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3655%代理财务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的股东2人(其中,0名股东亲自出席,2名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28,303,5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6075%代理财务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4,056,6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580%代理财务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6,082,7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321%代理财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26,1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741%代理财务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4,056,6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580%代理财务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代理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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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代理财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49,2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49,2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登志先生、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28,303,555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60,1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82,7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60,1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82,7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60,1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82,7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晏律师、陈静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代理财务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代理财务

特此公告代理财务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代理财务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代理财务。本所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电子数据等,有关副本材料、电子数据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代理财务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代理财务,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提请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规定代理财务

(二)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代理财务

(三)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1102会议室召开代理财务。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已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按照相关规定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代理财务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代理财务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根据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个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2名(其中,0名股东亲自出席,2名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303,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75%代理财务。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共计7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056,6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80%。综上,参与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360,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655%。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公司股东外,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代理财务

(三)鉴于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未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代理财务。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代理财务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公司已公告的《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列明的全部议案,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代理财务。现场会议对全部议案逐项进行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同时,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二)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代理财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投票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9,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4%;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9,2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4%;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登志先生、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28,303,555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60,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82,7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60,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82,7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60,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82,7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52,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75,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代理财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代理财务

上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代理财务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代理财务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代理财务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代理财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宋 晏

负责人:顾功耘 经办律师:陈 静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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