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再现提前“退场”现象
今年3月,华夏理财、交银理财、盛京银行、宁银理财等多家银行及理财公司宣布提前终止部分理财产品,引发广泛关注理财种类。
一般而言,理财产品说明书中会详细列示出:当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国家金融政策调整、所投资产信用状况变化等导致产品无法存续或继续存续无法实现投资目标时,产品管理人将有权按照产品资金的实际运作情况,主动终止产品理财种类。近期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据普益标准监测,2023年以来,全市场累计约有300款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从产品提前终止公告中发现理财种类,原因主要有三,但核心均在“保障投资者权益”:
一是经产品管理人综合研判认为理财种类,因后续存在不可控市场因素,提前终止产品比维持产品运作更有利;
二是该产品的投资业绩不及预期理财种类,触发了部分提前终止条款;
三是因为产品规模大幅下降,导致产品规模过小甚至可能无法支撑产品运作成本,为保障投资者利益,从而进行提前终止操作理财种类。
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意义
协助投资者重新进行资金规划理财种类,以进一步贴合客户需求
在当前变幻莫测的投资市场中,不少的投资机会稍纵即逝,如果一些投资者深陷投资收益并不高的银行理财产品上,即便面临好的投资机会、收益更高的投资产品,可能会丧失时机理财种类。
由此,为给投资者提供更为宽广、更为灵活、获得更多的投资机会,就主动将一些投资理财产品提前“退场”,这样既可为投资者选择更为优质的替代产品提供机会,以便创造更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让投资者获益更多;也可使投资者根据自身的情况重新决定投资规模、投资产品和投资方式,使投资适当性原则得到进一步体现,也使投资者更能有效防范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各类投资风险理财种类。
“去伪存真”理财种类,优化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生态
事实上,目前银行理财产品逾万个品种,一些银行理财公司当时推出理财产品时急于占领市场,提高市场份额,对于理财产品投资组合以及理财产品本身的设计等方面存在问题或瑕疵:比如净值波动大、抗市场风险能力弱、客户投诉较多、银行分支行抵触较多等,使理财产品发行之后难以给投资者带来稳定的回报,这些产品本身需要退出理财产品市场,以新的理财产品来取代之理财种类。
因而,银行理财产品也是一个不断辩证“扬弃”的过程,需要不断“废旧立新”;尤其,随着金融经济形势发展以及我国经济复苏,各种新融资需求以及投资理财方式不断涌现,也需要银行理财产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补充新鲜“血液”理财种类。
理财产品提前“退场”,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举动,是正常的金融行为理财种类。投资者应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理性看待净值波动、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一般而言,由于净值波动较大导致产品收益率未达到投资者预期收益目标,若机构坚持继续运作下去将无法保障投资者利益,甚至造成投资者本金损失。此外,投资者应增强理财产品投资心理承受能力,采取正确的投资策略,尤其是要适应打破刚兑这个客观现实,正确决定投资产品种类,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应做好足够心理准备,加强投资专业知识学习,打好投资“组合拳”合理资产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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