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金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金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3年4月13日起新增委托国金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国金证券的规定为准登记理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国金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登记理财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全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

二、通过国金证券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展开全文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国金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国金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登记理财。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登记理财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国金证券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国金证券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登记理财。国金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登记理财。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国金证券的有关规定登记理财

三、通过国金证券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3年4月13日起在国金证券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登记理财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登记理财。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国金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登记理财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国金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国金证券最新规定为准登记理财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登记理财。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登记理财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1、上表中“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中通过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共计125,966.97元,归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登记理财。无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登记理财

3、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登记理财

3.其登记理财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直销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登记理财。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和网站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登记理财。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相关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登记理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登记理财。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登记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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