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啸尘: 《期货和衍生品法》将为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稳健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期货日报网讯(记者 吕双梅)9月6日,2022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于线上举行期货法。在当日下午的“期货法治建设论坛”圆桌讨论环节,中金所法律事务部总监张啸尘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必将为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的长期稳健发展注入强大动能,开启期货市场创新发展的崭新篇章。
“期货交易场所和期货结算机构作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对期货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期货法。”张啸尘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从市场主体的功能出发,在结构安排上,将期货交易场所和期货结算机构分别独章进行规定,为未来市场主体组织的多元化发展预留了空间,体现了期货和衍生品法的灵活性和前瞻性。
张啸尘表示,按照期货和衍生品法的规定,期货交易场所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期货交易,维护市场的公平有序和透明,实行自律管理期货法。为了保障期货交易场所的顺利履职,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了期货交易场所业务规则的法律效力,明确了期货交易场所有权对违反业务规则的行为采取纪律处分或其他自律监管措施,并赋予期货交易场所在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或者突发事件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的权利。
“具体来说,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期货交易场所的制度支持有三个亮点期货法。”张啸尘说,一是明确了自律管理与行政监管相衔接的监管机制,强化了期货交易场所一线监管职责,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了行政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的监管职责,夯实了我国期货市场五位一体监管体系的法律基础,有效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秩序。
二是规定了期货、期权品种上市实行注册制,增强期货交易场所创新动力期货法。期货、期权品种挂牌上市,是期货交易得以进行的前提和基础,品种上市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和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通过实施品种上市注册制,有利于增强我国期货交易场所改革创新的动力,强化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更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从而提升自身竞争力,进而在国际期货市场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同时期货和衍生品法将期货、期权品种的终止上市、恢复上市和取消上市,由原来的批准制调整为备案制,明确了期货交易场所决定品种的上述事项后,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关备案,赋予期货交易场所相应的自主权,有利于优化期货品种的体系期货法。
三是完善了期货交易相关制度,全面维护期货交易秩序,保证期货交易场所稳健运行期货法。交易制度是期货市场运行的基础制度,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了期货交易方式,规定了期货交易除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外,还可以采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为期货交易场所组织开展期转现交易、大宗交易等其他交易形式预留了空间,有利于满足市场多元化的交易需求。此外,期货和衍生品法还明确了交易确定性原则,这将有助于保障期货交易的稳定性和高效率。
张啸尘表示,按照期货和衍生品法的规定,期货结算机构为期货交易提供结算交割服务,实行自律管理期货法。为了保障期货结算机构的顺利履职,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参与期货结算应当遵循期货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并要求期货结算机构在业务规则中规定结算参与人制度、风险控制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违规违约处理制度,应急处理及临时处置措施等事项,建立流动性管理制度,保障结算活动的稳健运行。
“具体来说,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期货结算机构的制度支持也有三个特点期货法。”张啸尘说,一是明确了以中央对手方为核心的结算机制,推动期货市场高效稳健运行。期货和衍生品法在法律层面强调了期货结算机构的中央对手方地位,为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二是通过规范结算违约处置机制,实现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期货法。有效的处置措施和充足的财务资源,是处置违约事件的基本要素。针对处置措施,该法赋予了期货结算机构采取处置有价证券等措施的权利,有利于快速化解违约风险。针对财务资源,该法既明晰了发生结算违约时可动用的财务资源,确保结算能顺利完成,防止风险外溢,同时又对各类财务资源的偿付顺序做了安排,保留了制度的灵活性,为实践发展留下空间。
三是建立了结算财产保护制度,为结算结果稳定性提供法律保障期货法。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管理人享有合同履行选择权和撤销权,这一权利可能影响期货结算结果的确定性。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依法进行的结算和交割,不因参与结算的任一方破产而终止无效或撤销,因而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了与破产法的适用关系,避免因个别参与者破产,而给整个结算体系带来风险。
张啸尘表示,未来在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有力支持下,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必将运用法治思维乘胜而上,履行法律赋予的光荣职责使命,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期货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必将为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的长期稳健发展注入强大动能,开启期货市场创新发展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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